第五章皮貨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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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百德森林深處,一座高大的冰山山腳有一個山,山入口極小,往裏卻逐漸寬敞,往地下延伸,温度緩緩攀升,五百米下温度赫然有了七、八度,地勢變得平坦廣闊,整個是上萬平方米的小湖,雪水從頂部滴下,叮咚、叮咚…清音悦耳。

而在湖中有一塊乾燥的土地,一堆厚實長魔熊皮上倦縮着一隻純白的魔狐,尖耳朵從細密柔順的大尾裏伸出,微微擺動,彷彿在聆聽中的水滴聲。

它忽然抬起頭,漂亮的寶石藍眼睛在黑暗中閃閃發光,它似乎有些緊張,坐起來,張嘴吐出一團濃厚的白氣,白氣飛過湖面沒進山體裏。

天飄落起鵝大雪,基恩深一步淺一步地冒雪前進,單薄的身體很快有了一層厚厚的積雪,可他不冷,反覺得很涼快,很舒暢。他不得不死去的老傢伙,解決了他活下去的最大難題。

北方常年積雪,積雪很深,埃斯百德森林離坦桑城有五里路,五里距離少有樹木,這段路很難走,基恩走得很慢,小老鼠所帶來的體力很快消耗掉,漸漸的心餘力絀,大雪遮攔了視線,前面是白茫茫一片,回首,坦桑城也沒入在雪之中。

他沒有回頭,咬緊牙關繼續前進,有時候免不了在雪地上打幾個滾,躺在雪地上休息片刻,然後再往前走,到了後來,為了節省體力,他甚至就在雪地上滾行,一點點靠近埃斯百德森林。

在他的印象裏,埃斯百德森林有很多“肥”因為每次艱辛到了埃斯百德森林,在林邊總能看到一株矮小、不同其它樹的“肥。”每一次,他吃了後就往回走,從來不進埃斯百德森林,因為他知道,埃斯百德森林裏危險重重,藏有數不盡的魔獸,為了有命活下去,他不會輕易做魔獸的食物,堅決貫徹自己是去找食物而不是去當食物的理念。

終於,看到了森林的影子,他歡呼一聲,連滾帶爬地過去。

就在他的正前方,視力還不及的地方,森林邊緣的雪地上伸出一灰芽,很快長成一棵灰的矮小樹種,三枝,每枝三葉,葉子是菱形,顏也是灰的,很奇特。

賓爬過來的基恩看到了,急急忙忙滾過去,是的,是“肥”仍然在森林邊緣,視野內除此一棵沒有第二棵,運氣很好,每次都很好,這叫命不該絕,他可沒有力氣再到處尋找。

他摘下葉子含進嘴裏,葉子入口即化,很苦,卻能帶給他一絲力量。這在第一次發現“肥”的時候就知道了。

他用子撥開積雪,出雪下的土壤“肥”下的土壤兩尺內都很軟,很好挖掘,正是這個原因,當初他才去吃“肥”的

不用多久,臂出來,他抓住枝杆一氣拔出來,用積雪擦乾淨泥土,大口大口吃,很快吃得一乾二淨,樹枝枝幹飛速枯萎,化成粉末。

又能撐四、五天了,基恩打了個飽嗝,朝森林拜了三拜,轉頭回走。

中魔狐輕輕吐了口氣,略顯疲憊,重新縮回到魔熊皮裏沉睡。

五個月,基恩就縮在父母留下的小破屋子裏,城裏的人都知道這個討厭可憐的小乞丐,除了要吃的就是用一雙冰冷的眼睛盯着你,盯得讓人發,所以沒有人願意主動接近他,所以他的生活平淡孤獨,這也好,省得有人打攪,困了就睡,餓了就去酒樓後面“吊”老鼠,實在太餓,再去埃斯百德森林找“肥”一晃,五個月就過去了,他正好剛滿十五歲。

坦桑來了一年之中的黃金時間,從各地紛紛而來的商隊、獵人、騎士、魔法師轉眼間遍佈坦桑小城各處,酒樓、街上到處是人和馬車。

基恩來到大酒樓門口,在大門口一邊要吃的,一邊偷眼尋找到時回帝都的商隊。

“那小乞丐還沒凍死,真是命大。”

“怎麼可能,他明明只穿了兩件薄衣,就是眼下的天氣也不住。”

“我看他並沒有一點冷的意思呢。”談的是個老跑南北商線的商隊,專做皮貨和魔晶生意,上次他們也見過基恩,認為基恩活不了多長時間,這次再次見到難免驚奇。隨手拋給基恩一雞腿,笑道:“看你能活多久。”基恩也不答話,接過就啃,大步離開酒店,這裏,沒有他需要的商隊。帝都人説話的聲音和別處人大不一樣,一聽就聽得出來。

言者無心聽者有意。

商隊的談話引起獵者喬治亞、漢納和條頓的注意。三人勢單力薄,到北方無非打獵些小魔物賣些錢財,別人吃,他們跟着混口湯喝。

“這小乞丐身上會不會有保温的寶物?”四十多歲的喬治亞體型偏瘦,一對小眼望着門外轉個不停。

“真的?”漢納三十歲左右,是個壯的大漢,頭髮亂蓬蓬,身邊放着一對五、六十斤的大鐵錘,大腦反應遲鈍,聽有寶物興奮起來。

“魔法物品,他身上一定有魔法物品助他抵抗嚴寒,不然憑什麼只穿幾件破單衣在外面走?漢納,即使是你也不行的。”市面上魔法物品炙手可熱,隨便一件小小的魔法物品都值好幾十金幣,而且常常有價無貨,原因不在別的,魔法物品的製造過程繁瑣複雜,難度最高的地方是魔法嵌入,需要魔法師和製造師的確配合,一不留神就會導致失敗,成功率相當的低。

一般情況來講,魔法師是不會無聊到去製作魔法物品賺錢的,因為一件魔法物品從設計到完工最快需要半個月,而且還需要人幫手配合,運氣不好,連續幾個半月也無法完成,他們真要做的話,多是為了防身用的,而市面上通的魔法物品大部分是魔法師不滿意或者是有瑕疵的。

喬治亞心動不已,保温的魔法物品屬於小魔法物品類,可這在冰天雪地啊,一件保持身體温暖的魔法物品是多麼重要,而且,最關鍵的問題是,擁有者是個小乞丐,無父無母的小乞丐,搶了白搶,不搶白不搶。

三人中條頓年紀最輕,十七、八歲,紅雙瞳裏不盡的哀愁,他搖頭道:“一個窮小子身上會有什麼好東西,別惹事了。”他從小無父無母,也是從貧困絕望中走過來的,很反欺壓窮人和弱者的行為。

別人不知,喬治亞可是知道條頓身世的,因為條頓是他收養的養子,他冷笑道:“好了條頓,收起你那可憐的良心,每次看你的眼睛就讓我覺得不舒服,成天象死人似的,如果不是我花錢養你,你還活得到今天嗎?你的眼神應該是充滿的。少説廢話了,走,我們去看看那個窮小子。不要驚動了別人。”條頓道:“你們去吧,我不去了,我就在這裏喝酒,等你們回來。”漢納起大鐵錘道:“條頓,不去可沒你的份啊。”喬治亞道:“走走,別理他,早知道我還不如撿條狗。”條頓仰頭喝酒,遮住眼角肌搐,他想離開,離開喬治亞,喬治亞讓他覺得噁心,可偏偏是噁心的喬治亞養了他五年,沒有喬治亞也就沒有他條頓,他不是一個忘恩的人,正因為他不是一個忘恩的人,所以要忍受喬治亞做着他不想做的事,忍受良心噬咬的痛苦。

“我總要尋個機會報恩,報完就走人。”

“可那只是一個小孩子啊,沒有幾件衣服,如果連保温的東西也被人搶了,還活得下去嗎?他們等於是去殺人啊。”條頓思海翻騰,喬治亞和漢納已經出了酒樓,他一咬牙,付了帳也跟了出去,只是並不追上,而是遠遠吊在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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