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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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中午,就在東莞鳳崗鎮官井頭村,鄒某和老闆“地主”販毒時被治安巡邏人員當場抓獲,身上查出毒品4克多;因為懷疑鄒某艾滋病、肺結核,所以,當民警趕到現場以後,只有把鄒某當場釋放,放了後不說,還說什麼就是把他抓到監獄裡面也還是要放的,因為他們知道得了這個病了以後,手爛腳爛的,還得給他花錢治病。

當我知道了有這種事情了以後,我覺非常氣憤,難道就拿得艾滋病的病人沒有辦法了嗎?難道就任由艾滋病人犯罪了就可以逍遙法外了嗎?原來,源在這裡,就因為鄒某是一個艾滋病肺結核病人,就是因為販毒了以後,抓他的人也拿他沒有整,因為他是一個特殊人物,他有艾滋病,有肺結核,抓了還得給他看病。所以,一些艾滋病人自恃自己有艾滋病來犯罪,這種現象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

據悉,多年來,杭州、武漢、長沙、深圳等城市,同樣被艾滋病人犯罪問題困擾。看守所條例、《強制戒毒辦法》、監獄法等均為看守所和監獄拒絕艾滋病人留下了空間。按照《監獄法》的規定,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可以暫不收監。而衛生部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指出,患有傳染病的“犯罪嫌疑人”也不應在醫院關押。艾滋病患者在法律之上獲得了“法外特權”所以,得了艾滋病的人就更加有恃無恐了,一些法律法規都規定了對艾滋病的管理條例,說明得已經非常清楚了,有嚴重疾病的需要保外就醫的可以暫時不坐牢,而醫院裡也不願意收留患有重大疾病的犯罪嫌疑人,這樣,監獄裡不收留,醫院裡也不要這些犯罪嫌疑人,於是,這樣患有重大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居然就可以犯罪了,你還不能抓他,對於這種人來說,就是因為管理他們有管理上的漏,而他們就是抓住了法律上的空子來有恃無恐地進行違法犯罪,他們的艾滋病的身份成了他們犯罪的擋箭牌了,他們只要說出自己是艾滋病患者,犯罪了就什麼都不怕了,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收留他們這些得艾滋病的犯罪嫌疑人,深圳在幾年前曾提出建設艾滋病人監區,但幾年來,只是雷聲大,雨點小,本就沒有付諸於實施,有關人員本對這個事情就不上心,真讓人痛心啊!難道就任意讓那些艾滋病患者隨意違法犯罪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了一句極大的諷刺,艾滋病人就可以特殊照顧了,他們就可以為所為了啊!而深圳市前幾年提出的建立艾滋病患者的監獄區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夠開土動工?真不希望這個建設艾滋病患者監獄區的建議成為一句空話,因為這不是一件小事情,當我看到有那麼多的毒的人瘋狂毒殘害自己的身體的時候,我的心真痛啊!當我看到那麼多的人為了自己的私利去販毒的時候,我就覺他們真是在去害人殺人啊,害人害已的事情做了,法律還拿這種艾滋病的犯罪嫌疑人無計可施,這不是應該讓有關人員好好思考一下的問題嗎?趕快去把關押艾滋病犯罪分子的監獄做起來吧!因為人民群眾傷不起了,人民群眾是無辜的。既然已經放出說要建設艾滋病患者監區的話來,憑什麼要自食其言啊?為什麼要緊拖著不辦這件實事呢?多辦實事好事,少說空話假話,不然,還怎麼取信於民?趕快行動,給群眾一個滿意的答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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