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三章案情反轉為盟主‘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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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搜部次席辦公室內,金允浩閉目沉思,回想著案情。捋順現在已知的情況。

情況一、死者李永哲,兩年前死亡,現在留下一個律師徽、一雙鞋、一條帶、以及牛皮袋中裝著的一本書。

現在發現的這本《商道》中,留有大量備註。經堅定這些備註為海高公司前任社長樸成賢所寫。

這本書很可能是樸成賢送給死者的禮物。

金允浩剛開始就認定此案與海高公司有關,也是依據這個證物做出的推測。

再聯繫私生子的傳聞,那麼可以推測出:死者李永哲很可能是樸成賢的兒子。

他遭遇謀殺,很可能與遺傳爭奪有關。

情況二、車佑吾律師職業,兩年前與死者接觸,承接死者委託的案子。在死者失蹤的那天,車佑吾在命案現場附近出現過。

車佑吾購買別墅的錢款,來源不明。他自身無力購買這棟別墅。

並且在李永哲失蹤後不久,他便遭遇了嚴重車禍,‮腿雙‬殘疾且失憶。

據已知情況分析,車佑吾很可能接受了鉅額賄賂,然後謀殺了私生子李永哲。之後用這筆賬款購買的別墅。

而他遭遇的車禍,很可能是幕後人打算殺了他滅口。這個幕後人很可能就是遺產爭奪者——現在海高公司的代理社長樸成澤。

情況三、三個月前,發現李永哲白骨時,江南警署承接的此案,並且草草結案。

兩年前,車佑吾遭遇車禍時,也是江南警署承接的案件。當時的定案結論是通意外。

可是金允浩查過此案的卷宗,發現了很多疑點。車禍並不是簡單的通意外。很可能是故意謀殺而故意偽裝的。

江南警署在這兩起案件中,完全不作為,甚至是敷衍了事。掩蓋事實真相。

結合署長金成勳秘密賬戶的鉅額資金,以及他和海高公司之間的關係。可以認為。金成勳接受了賄賂,幫助樸成澤隱瞞僱傭殺人的事實。

以上這些線索和推理完全合乎常理。

現在暴出來的有兩個人:一是嫌疑人車佑吾,二是署長金成勳。

金允浩準備一個一個調查。

首先,他必須儘快查清金成勳秘密賬戶的事情。

這個賬戶疑似與金成勳有關,但是沒有確實的證據。需要進一步調查。直到找出賄賂者。

此事必須要快,否則讓對方警覺,處理了這個秘密賬戶就麻煩了。

可惜,金允浩的計劃都是紙上談兵。他對特搜部的工作還是不悉,同時也低估了對手。

此案的消息走漏了不說,而且負責監控秘密賬戶的偵查員也毫無作為。他們居然眼睜睜的,讓金成勳大搖大擺的處理了這個賬戶。

兩條重要的線索,立馬斷掉一條。

現在即便金允浩可以肯定,金成勳與此案有關,但卻沒有了關鍵證據。

“砰。”得知情況後,申東海氣得直拍桌子。

“敗類,絕對的敗類。這不明擺著,那些監控秘密賬戶的人收受了賄賂。故意讓金成勳處理這個賬戶!”申東海發洩了一通,隨後叫囂道:“老大,我們申請搜查令。對這些偵查員展開調查!一定要讓這些人付出代價!”金允浩現在正在反省,他是新人檢察官,以前一直從事刑事工作,對於經濟案件偵查的瞭解,只限於書本知識。

同樣,申東海和尹國洪也缺乏這方面的相關實戰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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