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九十九章庭審開場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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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接觸此案後,都會認為此案是衝動型犯罪。或哥哥殺人,哥哥此前主動自白是不想連累弟弟,或弟弟殺人,哥哥為保護弟弟才承認自己是兇手。

總之,尋常人很難立即聯想到此案還有第三種可能,兩人合謀犯罪。

不過,金允浩畢竟不是普通人,他有豐富的刑偵工作經驗,還掌握微表情觀察方法,因此很快便判斷出此案是共同犯罪,且調查也證明了這點。

分析案情並沒什麼難度,真正的難點在與庭審。

因此案背景特殊,招來韓佑希這樣優秀的辯護律師,大大增加金允浩的庭審難度。可以說這次金允浩的對手不僅是嫌疑人,還包括對方律師。

雖然金允浩已經十分認真對待了,可還是出現了嚴重紕漏。

當他猛然聽聞韓佑希質疑合議庭,要求更換主審法官後,頓時心生不妙。

而接下來韓佑希的語氣和理由闡述,使金允浩的不好預成為現實。

韓佑希高亢道:“本代理人意外瞭解到,在庭審前夕,也就是昨晚,申泰俊主審法官私下會見了本庭原告檢察官金允浩!

本人認為兩人會面違法訴訟法規定,且嚴重影響案件判決結果。因此,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本人申請申泰俊法官迴避本次庭審!”庭審過程中,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有權申請他們迴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2、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3、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4、審判人員接受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

出現以上情況,當事人都有權要求審判人員迴避,並更換審判人員。

韓佑希闡述完理由後。又當庭出示了證據:申泰俊和金允浩見面的照片。

照片有些模糊不清,無法看出兩人有深入的事實,但兩人確確實實出現在同一場合。且被拍照,這是不爭的事實。

按照規定。審判過程中,金允浩是不可以跟主審法官私下見面的。

因此,韓佑希出示的這張照片絕對可以成為證據,並最終更換法官。

而看到這張照片後,現場眾人表情各不相同。

因本次開庭是公審,因此記者和社會人員都可以旁聽庭審。

看到照片後,記者們議論紛紛,紛紛猜測金允浩是否有不正當行為。

而主審法官看到照片後出了苦澀、玩味的複雜表情。

原告席上。申東海和尹國洪紛紛看向金允浩眼神詢問。

金允浩苦笑道:“是昨晚發生的事。樸國權請我吃飯,在餐廳恰好遇到這位法官。原來我還以為是純屬偶遇,現在看來是對方下的套啊!”申東海心直口快,震驚道:“難道…難道這裡面有樸國權什麼事?”金允浩搖頭否定:“不應該。還是那句話,他沒理由這麼做。

而且完成這種安排並不複雜。

檢察官第一次開庭前,前輩或上級請客傳授經驗,這是舊習。不僅檢察官知道,律師也知道。對方只要獲悉我去哪吃飯,再安排法官也去那裡就可以。

只要對方拍攝到我們出現同一場合的照片,那就能達到更換法官的目的。”申東海不解的問道:“可這樣做對他有什麼好處?”金允浩冷笑:“怎麼會沒好處?!法官是審判的裁判。擁有最終決定權。如果法官偏向某方,那麼那一方的獲勝幾率會憑空提高很多,至關重要!”申東海繼續不解:“可既然這麼重要。為什麼您先前沒對此做安排?”金允浩回答:“因為思維死角!因為我本就沒想到對方會打法官主意!”在華夏,法官是非常神秘且受人畏懼的職業。

民眾在面對法官時,心裡弱勢,因此不敢出任何不滿。另外,人情社會決定即便人們發現不妥,也不會要求更換法官,因為這會等罪整個法官集體。

結果就是,金允浩幾乎從未聽說過有當事人要求更換法官的!

同樣,韓國受儒家文化影響。也是人情社會。

在韓國,也很少出現當事人得罪法官。當庭要求更換法官。

因此在金允浩的固定思維和認知下,本就沒考慮到韓佑希會這麼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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