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對與錯罪與罰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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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酒店命案初審庭。
這個引起社會輿論廣大關注的命案,終於開庭初審。
法庭上,範揚代表檢方將此案提起公訴,而程琳則是受害人家屬的委任律師,而高律師則是代表卓興的辯護律師。
在第一輪叉詰問後,輪到卓興的辯護律師上前,詢問證人席上潘小卉的傳播公司老闆,張盛。
"
…
請問你在接到卓興那邊的委託時,明白那是個什麼樣的場合嗎?"
"明白。"
"這是第一次貴方接受類似的委託嗎?"
"不是。我們已經接過這類的需求多次。"
"那麼,我再進一步詢問張先生,你有對你旗下的小姐告知委託人的身份,還有場所,以及所需要進行的服務內容嗎?"
"有的。每一次我都會事前講清楚,以免產生後續的糾紛。"
"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這麼說,敢接下卓興的場子的小姐,基本上就很清楚,那是個毒品派對?"
"是的。"程琳一聽到這話,立刻舉手抗議:"抗議!庭上,辯方這是在明顯誤導證人的證詞!"庭上的法官微微一蹙眉,駁回抗議:"反對無效。"高律師一聽見庭上駁回了程琳的抗議,心底更加有了幾分底氣,他就知道,往這個方向去引導證人證詞,肯定會讓卓興的立場顯得較為合理。
"辯方繼續。"高律師繼續他的詰問:"你同不同意,在潘小卉接下這個案子的當下,她是清楚這個派對本身的質,所以才會接下它的?"
"是的,我同意。"張盛回憶了下當時的情況,潘小卉確實是在他說出委託後,就立刻舉起手來,表示要接案。
於是,他補充說了句:"我記得,她是第一個舉手的小姐。"這話一說出,程琳的表情立刻沉了幾分。
在檢方位置上的範揚,也是眉頭一皺,對於證人的這句證詞,到非常不利。
法庭上,做出偽證的,罪行相當嚴重,因此,範揚不認為證人張盛是在說謊,相反的,他認為張盛說的極有可能就是事實。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這段證詞將會對潘小卉極為不利,也會讓卓興的立場更能站得住腳。
畢竟,若是事前就明白委任的場合和任務質的話,真的很難自圓其說。
程琳迅速地瞥了眼範揚,剛巧和他的目光在半空中對上。
看來,他也覺得張盛的這段話對潘小卉很不利了…
程琳一邊在腦中飛快地思索對策,一邊聆聽著證人席上的詰問。
高律師聽到張盛的補充,整個人的眼神都亮了起來,他心裡多了幾分底氣,問起話來也就更加理直氣壯。
"張先生,你是不是可以再對我們描述一遍,當時你派發案件時的情況?"張盛點點頭,娓娓道來:"那天我接到卓興那邊打來的電話,說是要找幾個小姐去他們酒店套房助興,掛斷電話後,我當場就問所有在場的小姐,有誰要接卓興的場子。"
"我還記得當時,潘小卉是第一個舉手的人,後來,又過了好一會兒,才有另外兩個小姐加入,一共三個人。"
"然後,我開車送她們三個人過去w酒店,到了套房和阿城清點人數,拿了酬勞後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