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終點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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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還有一個收穫,那就是李文忠的兒子李景隆。由於李文忠比朱棣要大很多,李文忠的兒子李景隆自然就成為了朱棣的夥伴。

幼年時的經歷使得朱棣早,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往討論後,他清楚地認識到——與李文忠相比,李景隆是個軍事白痴。

俗話說,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李文忠雖然比不上龍鳳,但也可以稱得上是老虎,偏偏他的兒子卻只能算是一隻老鼠。

後來的事實證明,李景隆不但是個軍事蠢才,還是個軟骨頭。當然李景隆的這些格特點都已被朱棣牢牢地記在心中,他相信,將來總歸是會派上用場的。

朱棣就是這樣成長起來的,母親身份低賤,得不到朱元璋的多少寵愛,他有三個哥哥,二十二個弟弟,故雖貴為皇子,卻沒有多少人關注,渾似路邊野草般無人照料,但最讓他難受的是,哥哥朱標卻可以享有一切優待特權,他用的東西是最好的,所用禮儀是最隆重的,文武百官見到他就跪拜行禮,誠惶誠恐。

因為大臣們知道,這個叫朱標的人將來會繼承皇位,是新一代的統治者,如果要保住腦袋、官位,就一定要拍他的馬。你朱棣是個什麼東西,上不管天,下不管地。還是早點去就藩,當個土財主吧!

人不怕窮,只怕比。

朱標享受這一切的理由似乎也很充分:因為他是太子。

什麼是太子?大家都是貧農朱重八的兒子,你穿**的時候我就認識你,搗蛋哪一樣你沒幹過,還真把自己當龍子龍孫了,誰不知道誰啊?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朱棣雖然不窮,卻比較慘,因為無論這個家多好,多富,將來都不是他的。所以很早就認識到這一點的朱棣並沒有同年齡人的天真。

他知道,在這個家裡,要想得到什麼,必須靠自己去爭取。

一定要成功。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十一歲的朱棣被封為燕王,這並不表示朱元璋特別看重他,因為據史料記載,他的二十六個兒子都被封了王,這不過是例行公事而已。十七歲時,朱棣經朱氏婚姻介紹所包辦,娶了他的第一個子,而他的這個老婆正是第一名將徐達的長女。

這樣看來,他的這次婚姻也包含了一定的政治彩,體現了朱棣和武將之間的某種聯盟。

二十一歲時,他奉命就藩,地點是北平,即當年之大都,今之北京。

此時的朱棣年紀雖輕,卻已飽嘗人間冷暖,看透世間悲涼,身為皇子,更能受到那些大臣內官們趨炎附勢、落井下石的卑劣行徑。

當然他也明白,這些人的行為並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榮耀總是站在成功者那邊,這是永恆不變的真理。

一定要做一個成功者。

他年幼時已歷經戰火,成長過程中又總是和武將打道,他見識過慘烈的戰場、血腥的殺戮,年青時所經歷的這一切已將他的人生角定格為職業軍人,而這個角也將伴隨他的一生,左右著他的格,即使在他登上皇位之後。

當然,客觀的講,此時的朱棣並沒有謀反的野心,說到底無非是心理不平衡,最多也只是發發牢騷而已。作為一個不起眼的皇子,他目前最重要的任務是在朱元璋面前表現自己,以便在將來分遺產時多撈點好處。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他終於開始了自己人生舞臺上的第一次表演。

此時距離捕魚兒海大捷已經過去了兩年,當年的統兵大將,漸驕狂的藍玉已列入了朱元璋的黑名單,在這種情況下,朱元璋自然不可能把兵權給他,在經過仔細思考後,他把部隊的指揮權授予了自己的兩個兒子。

燕王朱棣正是其中的一個。

自從十年前被封在北平後,朱棣就和自己屬地的鄰居——蒙古騎兵打起了道。由於雙方住得太近,時常因為宅基地之類的糾紛鬧點矛盾,談不攏就打,打服了再談,遇到打不服也談不攏的就讓朱元璋出兵遠征。

名將傅友德、馮勝、藍玉都曾帶兵自北平出擊蒙古,朱棣雖是皇子,但他明白,在這些老將面前自己還太,於是他虛心向這些名將們學習,絲毫沒有皇室的架子。此外,他還隨大軍上陣,親眼見到過刀劈斧砍、你來我往的拼殺和血成河,屍橫遍野的慘烈。

當朱標在舒適的皇宮中學習孔孟之道、聖人之言的時候,朱棣正在悽風冷月的大漠裡徘徊,在滿布屍首的戰場上前行。並沒有人教導他將來要如何去做一個好皇帝,如何統治他的臣民。對此時的朱棣而言,在戰場上活下去就是唯一的目標。兵書是不管用的,別人的經驗也不能照搬,而要在這個戰爭中取得勝利,只能依靠自己。

從戰爭中學習戰爭,從失敗中獲取勝利,在經歷無數次殘酷的考驗後,朱棣最終掌握了戰爭的規律,他成長了,從一個戰爭的愛好者成長為戰爭的控制者,良好的判斷力和堅強的意志力使他最終具備了一名優秀將領的素質。

而無數次殘酷的殺戮,無數具無名無姓的屍首也徹底的冷凍住了他的心。

昨天還活蹦亂跳的一群人,第二天就變成了一群屍體,在陣亡登記簿上可能也找不到他們的名字,他們的家人更不會知道,甚至在戰後統計傷亡人數時,這些人也會被當成零頭去掉。

誰會知道他們來到過這個世界?誰會知道他們也曾娶生子,有年邁的母親、吃的孩子在家裡等待著他們?在這樣的地方,生命是有價值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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