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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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買回電腦並上網開始的時候我忙於看各種各樣的網頁,然後製作個人主頁。由於熱愛搖滾,偶然地進了一個音樂的聊天室。那是一個熱鬧的公共聊天室,每晚都有二三十人在那裡鬧哄哄地說話。其實我並不是很喜歡跟各人等無聊地瞎扯,但是,我卻像
菸上了癮一樣,無法放棄。
白天,我做著一份無比沉悶的工作,還要花兩三小時坐公共汽車奔波在上下班的路上;只有晚上,我打開電腦,進了聊天室,吃著自己親手做的泡麵,我才活了過來。白天,我是一個沉默的不善言談的生羞怯的外表平凡的21歲男人;晚上,我在聊天室裡妙語連珠,甚至“動手動腳”地騷擾別人。我就這樣過著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
直到我遇上“溟之故紋”我們喜歡同樣的音樂,同樣的樂隊,同樣是做著一份乏味工作的同齡人。他在聊天室的言談“舉止”十分豪,我覺得十分親切。說話多了,便漸漸地
絡起來。然後互相
換了電子郵箱,淡淡地寫著信。
三個月後,我有機會出差到他所在的城市,提出見見面,他也非常快地答應了。當我抵達撥通他的電話時,才知道“他”原來是個女孩!
我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見了她。她的自然和淡然,讓我到十分舒服。而且我還發現我們另一個共同點:
同一個牌子的香菸。那十天裡,我們跑遍了城裡的書店、劇院和酒吧,但是說的話卻沒有在網上一夜說的多。
回來以後,我們繼續在網上聊天,她依然扮演著一個男角
,但是我們耳語的時候多了起來。如果哪天在聊天室沒有見到她的身影,我就會覺得萬分失落。我始明白:我已經無可救藥地愛上了她。
終於,我鼓起勇氣,給她寫了信,告訴她我的受。然後每半小時上一次網等信。半夜三點鐘,回信到了。她還是那麼淡淡地,不置可否。
不過,我們在聊天和信件來往中,繼續著那種微妙的覺。我知道,她在向我走近,這讓我每天的生活都充滿了生機和希望。半年後,我們決定不再這樣夜夜長談,我們都準備換一份工作,換一種生活。不管我們最後會如何,但是
謝上天,讓我在網上遇到她。